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zoV8klyGrQ(Amazing!!)
曾經因為作業的需求,在懵懂單蠢的高中年代,寫信給蝶大東問問、西問問。
其實作業的內容和當時的那些疑惑,現在多半已經遺忘,但作業總結的其中一句話到現在仍舊常拿來在疑惑時反思:「所謂的共鳴,是指在當下能夠讓自己被覺得被感觸的片段。」
為什麼一樣的立論可以被拿來講了十次、二十次,卻還是會有傻瓜掉進坑裡?
為什麼在非主流文化下的思想就必須被當成「問題」來看待?
為什麼人對於別人的流言蜚語總是充滿好奇、舉著「真相」的旗幟來遮掩背後的動機?
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
都能夠從台灣扭曲的教育競爭體制下脫穎而出了,居然連是非判斷都有問題?
法律是道德良知的最低標準,不代表只要合乎法律就一切相安無事。
然後其實早上六點半看完全部論述後突然想寫日記也沒好到哪,弔詭。
(11/17夜半OS:而且還寫不出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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